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
2020-07-06 14:52:48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關于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發改產業〔2018〕558號)、《關于加快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7〕40號)和省經信廳等9部門《關于進一步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浙經信技術〔2018〕223號),以首臺(套)研發和示范應用為突破口,進一步加快首臺(套)產品的推廣應用,提升我省裝備制造業整體水平,推動制造強省建設,根據《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浙經信技術〔2010〕520號)等有關要求,決定提前開展2020年度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工作。
一、重點領域及產品
按照《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重點領域(2019版)》(浙經信裝備〔2019〕86號)所確定的重點領域申報。申報產品分為國內首臺(套)、省內首臺(套)兩類。
二、申報要求
1.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生產機構設在浙江省境內的企業,其技術或生產的產品符合上述重點領域,均可申請認定。
2.申請認定的首臺(套)產品應符合申報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應符合《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的有關要求,所報首臺(套)產品應是2017年以來研制完成并已投入產業化應用,同一產品不得同時申報國內首臺(套)產品和省內首臺(套)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