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研發中心
2020-07-06 14:55:33
(一)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的形式可以是外國投資者(包括外商投資設立的投資性公司)依法設立的中外合資、合作、外資企業,也可以是設在外商投資企業內部的獨立部門或分公司; (二)研發中心是從事自然科學及其相關科技領域的研究開發和實驗發展(包括為研發活動服務的中間試驗)的機構,研發內容可以是基礎研究、產品應用研究、高科技研究和社會公益性研究,研發科目不包括《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禁止類項目,也不得從事非本研發技術成果的其他技術貿易和除中試外的生產活動。研發中心可以轉讓自己的研發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