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 | 洞頭區關于進一步推動商貿業提質擴容的若干政策意見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洞頭區關于進一步推動商貿業提質擴容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洞頭區關于進一步推動商貿業提質擴容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區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洞頭區關于進一步推動商貿業提質擴容的若干政策意見
序號 | 獎補項目 | 條款內容 | 執行 方式 | 是否納入 總量控制 | |
一、支持商貿主體培育 | |||||
1 | 上限獎勵 | 對首次納統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在首次納統當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月度上限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分別額外給予2萬元、1.5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 資格 定補 | 是 | |
2 | 限上批發業規模獎勵 | 對年銷售額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15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以上,且當年銷售額同比增速超過10%并超過全區限上批發業平均增速的批發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不含當年首次納統限額以上企業) | 數據 核校 | 是 | |
3 | 限上零售業規模獎勵 | 對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且當年銷售額同比增速超過10%并超過全區限上零售業平均增速的零售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獎勵。(不含當年首次納統限額以上企業) | 數據 核校 | 是 | |
4 | 限上住宿業、限上餐飲業規模獎勵 | 對年營業額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且當年營業額同比增速超過10%并超過全區限上同行業平均增速的住宿、餐飲企業(個體),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25萬元的獎勵。(不含當年首次納統限額以上企業) | 數據 核校 | 是 | |
序號 | 獎補項目 | 條款內容 | 執行 方式 | 是否納入 總量控制 | |
二、推動商圈經濟繁榮發展 | |||||
5 | 首店落地獎勵 | 對國際知名品牌企業簽訂3年以上入駐協議或自持物業在我區開設洞頭首店,獨立法人性質的給予品牌企業30萬元獎勵;對國內知名品牌企業(含中華老字號、浙江老字號企業)簽訂3年以上入駐協議或自持物業在我區開設洞頭首店,獨立法人性質的給予企業20萬元獎勵。以上非獨立法人性質品牌首店按額度減半予以獎勵。 | 數據 核校 | 否 | |
6 | 首店招引獎勵 | 支持華商華僑、引薦機構、自持物業業主等積極招引品牌首店,對成功引進國際知名品牌首店的每個給予10萬元獎勵,引進國內知名品牌(含中華老字號、浙江老字號)首店的每個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非獨立法人性質品牌首店按額度減半予以獎勵。 | 數據 核校 | 否 | |
7 | 鼓勵商圈提質發展 | 商圈(街區)當年被評為市級著名商業街(區)的,給予運營管理主體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資格 定補 | 否 | |
8 | 鼓勵規?;l展 | 對商圈(街區)實現統一結算且年開票銷售額新增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運營管理主體20萬元獎勵。每增加1000萬元銷售額另獎勵10萬元,銷售額獎勵不超過50萬元。統一運營的商圈(街區)范圍內每新增一家限上企業,給予運營管理主體2萬元獎勵。 | 數據 核校 | 否 | |
9 | 促消費活動補助 | 對在重點商圈(街區)舉辦的市場化運作的促消費活動,經鄉鎮街道審核并向區商務部門備案,舉辦連續3天以上,且經營攤位達30個以上、50個以上的分別給予活動主辦方3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 數據 核校 | 否 | |
序號 | 獎補項目 | 條款內容 | 執行 方式 | 是否納入 總量控制 | |
三、推動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 |||||
10 | 電商銷售企業場地補助 | 對實際入駐我區園區且年網絡銷售額同比增長10%以上(含上年基數為0)的電商銷售企業給予以下場地租賃補助:年網絡銷售額100萬元(含)-500萬元(不含)的,給予50%的場地租賃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年網絡銷售額500萬元(含)-2000萬元(不含)的,給予60%的場地租賃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年網絡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70%的場地租賃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15萬元。 | 數據 核校 | 否 | |
11 | 直播電商服務企業場地補助 | 對實際入駐我區園區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以上(含上年基數為0)的直播電商服務企業(包括MCN機構)給予以下場地租賃補助:年營業收入100萬元(不含)以下的,給予50%的場地租賃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年營業收入100萬元(含 )-500萬元(不含)的,給予60%的場地租賃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5萬元;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的,給予70%的場地租賃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 | 數據 核校 | 否 | |
12 | 物流補助 | 年網絡銷售額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上,且年網絡銷售額同比增長10%以上(含上年基數為0)的企業,給予快遞費0.5元/單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分別不超過2萬元、10萬元。 | 數據 核校 | 是 | |
13 | 推動企業直播應用 | 本地企業采買直播平臺(或平臺委托的第三方機構)流量開展電商業務的,按照企業年網絡銷售額300萬元以上且采買平臺流量費用達10萬元的獎勵5萬元、年網絡銷售額500萬元以上且采買平臺流量費用達20萬元的獎勵10萬元、年網絡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且采買平臺流量費用達50萬元以上的獎勵25萬元。 | 數據 核校 | 是 | |
序號 | 獎補項目 | 條款內容 | 執行 方式 | 是否納入 總量控制 | |
14 | 支持電商主體入駐 | 對新招引實際入駐我區的電商零售企業、電商服務企業(含電商平臺企業),在洞營業收入首年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從落地第二年起每年實現同比正增長的,給予每年20萬元獎勵,累計獎勵總額不超過60萬元。對招引大型、總部型等電商龍頭企業的,可實施“一企一策”。 | 數據 核校 | 是 | |
15 | 培育直播達人 | 在本地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員,單場直播帶貨交易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需為區內企業產品),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3萬元。 | 數據 核校 | 否 | |
16 | 鼓勵開展直播專場活動 | 鼓勵直播電商服務企業(包括MCN機構) 開展洞頭直播專場活動,對直播專場銷售洞頭本地企業產品,單場直播交易額達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直播電商服務企業(包括MCN機構)3萬元、5萬元、10萬元獎勵。 | 數據 核校 | 否 | |
17 | 支持電商創業 | 對參加并獲得區級、市級、省級以上政府官方舉辦的電商創業大賽前三等獎,同時在洞頭落地項目并運營的獲獎主體,在項目運營后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創業獎勵。 | 數據 核校 | 否 | |
18 | 鼓勵示范服務站點和專業村打造 | 對創成經省級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農村電商示范服務站(點),給予運營主體一次性5000元獎勵;對經省級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電商專業村,給予運營主體一次性5萬元獎勵。 | 資格 定補 | 否 | |
19 | 鼓勵打造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 | 對創成省級示范類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或獲評省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典型案例的企業或者運營主體,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已享受省級專項獎勵資金的不重復享受。 | 資格 定補 | 否 | |
20 | 鼓勵電商產業基地發展 | 對新列入市級電商產業基地(直播電商基地)名錄的,給予運營管理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產業公共直播間獎勵減半。 | 資格 定補 | 否 | |
序號 | 獎補項目 | 條款內容 | 執行 方式 | 是否納入 總量控制 | |
四、支持跨境電商發展 | |||||
21 | 培育發展中小微跨境電商企業 | 鼓勵中小微經營主體在溫州綜試區平臺備案并納統,對年度跨境電商在線交易額度達5萬美元,按每5萬美元交易額給予0.5萬元標準的資金扶持,單個企業資金扶持不超過10萬元,單個企業最多可享受3年。 | 數據 核校 | 否 | |
22 | 招引優質跨境電商企業落戶 | 對落戶我區的跨境電商企業,跨境電商進出口額超過1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和5000萬美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單個企業按可獲得最高扶持標準享受一次(可按就高原則補差額享受),不重復享受。 | 數據 核校 | 是 | |
23 | 鼓勵各類機構開展跨境電商孵化(培育) | 每成功孵化(培育)一家我區傳統生產型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自孵化之日起年度(完整年)跨境電商交易額達10萬美元、50萬美元、100萬美元的,分別按照1萬元/家、3萬元/家、5萬元/家的標準給予孵化(培訓)機構給予獎勵,每個孵化對象僅享受一次達標門檻,年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 | 數據 核校 | 否 | |
24 | 鼓勵跨境電商企業自建獨立站 | 對自建跨境電商獨立站且跨境電商申報出口額達5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按獨立站建設及運維實際投入經費的5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申報獨立站數量不超過2個,單個獨立站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 數據 核校 | 否 | |
25 | 對區內企業在境外設立200平米以上海外倉,并上線省海外倉智慧物流平臺的,給予其60%租金補助(不含水電費、物業費),補助年限不超過3年,單個企業年度補助不超過20萬元。 | 數據 核校 | 否 | ||
26 | 跨境電商物流補助 | 對跨境電商年銷售額10萬美元及以上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國際郵遞費用給予30%的補貼,單個企業資金扶持不超過5萬元。 | 數據 核校 | 否 | |
序號 | 獎補項目 | 條款內容 | 執行 方式 | 是否納入 總量控制 | |
27 | 支持跨境電商企業高質量發展 | 對新獲評國家級跨境電商示范企業、海關高級認證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對新獲評省級跨境電商示范企業、省級跨境電商出口知名名牌稱號企業的,在享受市級政策基礎上,額外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 資格 定補 | 是 | |
28 | 鼓勵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數字化營銷 | 對企業入駐知名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開設首店,且該店鋪當年跨境電商網絡交易額達150萬元以上的,對該店鋪平臺年費(會員費)給予50%獎勵,單個店鋪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單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個店鋪。 | 數據 核校 | 否 | |
29 | 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區發展 | 經市級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經營滿6個月、入駐跨境電商企業10家以上(或實際使用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且年度跨境電商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跨境電商產業園(含公共服務中心),給予運營主體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數據 核校 | 否 | |
附 則
1.適用對象。本政策適用對象獎補時間從 2023 年1月 1 日開始計,適用范圍原則上為洞頭區范圍(不含海經區),所指企業原則上為申報時依法登記在冊、依法納稅的企業,行政單位原則上不作為獎補對象,本政策正文另有規定除外??缇畴娚唐髽I為申報時注冊地和財政收入在洞頭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以 9610、1210、9710、9810 監管代碼報關的海關備案企業。
2.執行兌現。本政策獎補資金原則上適用統一的市區產業政策獎補資金兌現管理辦法,納入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系統(惠企政策“直通車”)辦理。
3.名詞解釋及認定標準。總量控制是指注冊時間三年以上的企業同一年度所獲獎補資金總額以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綜合貢獻度為限。“以上”均包含本數。首次納統是指2023、2024、2025年月度和年度入統?!巴苿与娮由虅崭哔|量發展”條款中所指園區為洞頭海洋食品產業園、南塘總部經濟園及市級及以上部門認定的電商園區。電商銷售企業是指無線下門店、生產車間,僅開展線上銷售的企業。電商零售企業是指納入統計的網絡零售額占總商品銷售額50%以上的企業。“推動商圈經濟繁榮發展”條款中商圈(街區)適用范圍為新城廣場商圈、東沙不夜港、中心街、華中特色商業街區。本政策“推動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條款中,享受物流補助的快遞物流發貨地須在本區內。本政策“支持跨境電商發展”條款中的“申報金額”“進出口總額”“申報清單數量”,以溫州海關提供的結關數據為準。由海關提供企業報關單、清單數據,商務部門按海關結關數據與溫州跨境電商綜試區“一網通”線上服務平臺結關數據比對一致的數據作為補助發放數據依據,補助限額不超過海關提供的結關數據總額。政策兌現涉及租賃費用、年度投入類等可由主管部門統一委托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確定。
4.重復、疊加和進等獎勵。同一項目符合本政策兩項或兩項以上扶持條款的,可執行最高額,但不重復享受。同一企業(社會組織、機構)不同項目符合本政策兩項或兩項以上扶持條款的,可疊加執行。同一企業以同一名義(項目)在區級獲得財政獎勵后又獲得更高等次獎勵認定的,各級已獎勵部分視作已配套,不足部分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予以補足。同一獎項(認定)在低等次已作獎勵的,晉升到高等次時,只獎勵差額部分。同一場所或同一項目有兩個以上申報主體申報獎勵的,最多只給予一個申報主體獎勵。本政策與市級、區級其它政策對同一個企業(項目)的同類型獎勵出現重合時,執行最高額,不重復享受。
5.執行效力。本政策自2023年8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31日,具體申報指南或實施細則另行制定。本政策施行前,已按相關程序確定支持(包括有連續年限、符合條件但未兌現完畢)的項目,按原政策兌現,除此之外新申請的獎補項目,按本政策執行。本政策發布后,其他我區已發布的各相關區級產業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本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另有規定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政策直接執行。
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辦公室,區人武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級各人民團體、新聞單位。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21日印發
